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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路边停车 市民建议在次干道设停车场

2011-11-29 10:12| 发布者: 张丽巧| 查看: 2912| 评论: 0|来自: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摘要: 阅读提示 “这里本没有停车场,停的车多了,便有了停车场”。这句话形容东明路(东风路—明鸿路)路段“恰如其分”。昨天下午,记者在该路段看到,这里没有规划停车位,路边却停放了50多辆车。让人吃惊的是,居然有 ...
【观点】 与其一味地堵,不如进行疏导
郑州大学一位长期研究城市交通的专家表示,大规模取消路面停车位后,交管部门对违法停车大力处罚,一定程度上促进交通顺畅;但只靠贴罚单进行管理有很多弊端:一方面会引起市民不满,另一方面也没那么多警力。
“与其一味地堵,还不如进行疏导。”他说,“郑州市不妨考虑将原本非法的‘自发停车场’合法化。”
“所谓‘自发停车场’,就是警方没有规划停车位,但市民觉得此处停车方便,又不太会影响他人通行,从而形成的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所。”这位专家说,南京交警部门曾经专门调研过这个问题,并提出实施意见。作为主管部门,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和郑州市停管中心不妨对此进行调研,并制订出切合郑州实际的方案。“但必须重点提出的是,这种合法化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确实不妨碍正常交通,也不妨碍特种车辆的通行。”
【回应】
近期将进行调研 调查涉嫌违规饭店
次干道开辟临时停车场,可行不可行?记者分别采访了郑州市停管中心和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这两个部门相关负责人态度一致:近期要进行现场勘查,在调查充分之后,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市政府,最终由市政府作出决定。
东明路附近饭店做法是否违规?该如何处理?
郑州市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停车管理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没有划成停车场的地方,一般不允许停车。东明路(东风路—农科路)路段并非停车场,车主在此停车已经违规;饭店雇人“管理”更是无稽之谈,应该予以纠正。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按照规定,没有开辟成停车场的道路不允许停车。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在饭店吃饭,都没有权利把车停在路边。而该饭店的做法涉嫌违规。交巡警支队将结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掌握证据后,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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