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有人在新郑市龙湖镇三和里小区即将或正在进行“违规建围挡”圈地,经实地观察了解,发现是二期业主不想和一期业主及安置房共用小区公共区域,理由是可能涉嫌拉低二期小区品质档次,其已严重侵犯一期业主和安置房业主使用小区公共区域的权利。一期业主买房时,钱一分没少掏,凭啥二期业主随意圈地霸占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利。
诉求:
1.二期业主私自即将或正在进行建“围挡”圈地行为,涉嫌违法,《民法典》明确指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用地如果需要改变形态或用途,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未经全体业主同意而私自圈地是不被允许的。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此举报,希望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实地调查,予以二期业主坚决处治和阻拦,并拆除在建或即将建围挡。
2.二期业主未经一期业主同意,上报政府建议建围挡圈地行为,但未经过对一期业主和安置村民“拒绝建围挡”的意愿进行调查,就开始或即将开始私自建围挡圈地行为,侵犯一期业主使用公共区域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处理相关单位及二期业主。
3.有关二期业主不想和一期业主共用公共区域,理由可能涉嫌部分二期业主认为拉低小区档次,这种理由可能涉嫌侮辱罪和民族歧视罪,在中华人名共和国的土地上,坚决不允许这样的行为发生,人人平等。希望相关部门实地调查,给予部分二期业主坚决惩治教育。
以上诉求,全体一期业主和安置村民希望政府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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