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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郑市剑桥郡龙邦伟业物业费问题 物价局(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5-6-3 14:56:07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下步将派人员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会给你答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jianqiaojunyz  在2015-6-12 14:5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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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5-6-4 12:00:01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可以及时处理 其实做得最为不合理的是不和我们协商 为什么你们可以私自定价呢?请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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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5-6-4 12:02:47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郑发改委 发表于 2015-6-3 14: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业主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下步将派人员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会给你答复。 ...

希望可以给出合理的解释,我们最为不满意的是,我们那血汗钱买房子,可是很多事情不和我们业主商量或是不明确的任由开发商做主,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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