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37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老鸦陈办事处薛岗村郑焦铁路补偿款存在克扣现象(下派单位:惠济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6 11:04: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老鸦陈街道办

处理时间

2013-12-26 09:22

惠济区薛岗村郑焦铁路占地,补偿款未按照市拨付的资金全额发放到农户手中,请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领导来村里对户,核实发放金额是否真实。补偿款存在含糊发放,请上级领导重视民生,能够认真处理对待此事。不要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占地户的补偿款存在高低不同标准,发放到农民手中的只是低标准,高标准和低标准之间的差价去向成疑。请领导核实其真实性。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1-26 15:01: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请等我们联系有关部门后,立即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3-11-29 09:04: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薛岗村上一届村民委员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2009)127号文件精神,结合薛岗村实际情况制定了“附属物、青苗费补偿标准”以青苗费的补偿标准为例:青苗费1600元/亩,奖励800元(按要求时间或提前腾出)。由于奖励机制的应用,补偿标准就出现了差异,积极配合工作、在要求时间内腾出土地的实际得到了2400元/亩的补偿,不配合工作、有意拖延时间者最后得带到的补偿就是1600元/亩。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在发放郑焦高铁红线内占地青苗费补偿时,执行的就是上述标准和奖励机制。对此绝大数村民是赞成的、支持的,并无任何不良反应。2012年3月13日在新一届村两委会召开的工作例会上,对郑焦高铁辅道占地青苗费补偿标准做了进一步明确,决定执行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制定的“附属物、青苗费补偿标准”和奖励机制。如果出现标准差异,问题应该是出在奖励机制上。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6-2 20:3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