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李秀珍于2011年11月20日将国棉三厂的一套门面房出租给尖峰发廊的老板李建峰,但在今年10月份收房时意外发现屋内的天然气表不见了。
根据李建峰的说法,贵公司(郑州燃气公司)在今年7月份将气表拆走,然而并没有告知我的母亲。母亲知道后,多次去天然气五所了解情况,这时燃气公司的人员才拿出了他们单方去送检的报告。报告上所写的是“外观合格,密封性合格”。我们就认为气表是没有问题的,就和他们协商装表。这时候燃气公司的人让我们补交8000多元的气费,说是气流量走得慢。我们随后拿着检测报告咨询了市检测中心,得到的答复是,只要表的外观是合格的,表里面的问题就和用户无关,所以房客不愿意交纳这样一笔费用。燃气公司的人又让把表打开,说如果表内部即使没有人为问题,我们也要交8000多元;如果有人为问题,就报案。我们之后也寻求了媒体的帮助,此时燃气公司的负责人仍然没有让我们看到我们的气表,并且改口说我们交200元就完事了。对于这样不合理又糊里糊涂的要求我们当然不能妥协。
在万般无奈下,我的母亲只好同意他们打开气表,打开后,他们说表内少了七个齿轮,就报案了。但是报案之后仍然不给我们安装新的气表使用。当母亲再次找到五所的领导时,他们却说要到破案之后才能装。按照他们的意思,案子一天不破,我的母亲就一天不能正常用气。看到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无理推辞,母亲被气得血压升高躺倒了。眼看着八十多岁高龄的母亲,因为用气的事情气成这样,我们做儿女的也多次去五所讨说法。一直到现在都未果。
我们也是受害者,有错的话你们该怎么惩罚怎么惩罚,但是不能剥夺我们用气的权利! 对此,我们仍有一些疑问需要得到回复: 1. 为什么拆表的时候不通知户主,而是随便找个人签字就把气表拆走? 2. 为什么燃气五所检测气表的时候不通知用户,单反去进行检测? 3. 为什么气表一直放在五所三个多月不给解决?难道我们不主动去交涉,我们的气表就这样“凭空消失”了么? 4. 为什么在牵涉媒体之前要补交的8000多元在媒体介入后瞬间变成了200元? 5. 是不是这个案子不结,我们老百姓就一直不能使用天然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