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23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厦违法交房,房管部门为什么不能对其限期整改?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10:43:57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5-10 09:59

关于您反映广厦交房问题,现答复如下:
   如该公司不能按照承诺交房,公司继续按照承诺赔付违约金。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该企业如期不能提供相应的备案手续及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手续,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请问:(1)既然确定广厦临时用电违反郑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咱们房管局作为政府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为什么不能够给广厦下达关于临时用电限期整改通知书?
         (2)既然临时用电违法违章,广厦为什么还能拿到综合验收合格手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4-25 14:37:0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点评

广傻傻不傻  省建设厅刚下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六)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检查坚决纠正政府主管部门不依法行政和监督执法不力等问题   发表于 2012-4-27 17:58
广傻傻不傻  听说房管局正在验收广厦城市之巅一号楼的房子,希望贵局能够由于临时电的原因,不通过该楼盘的验收。 否则,将来如果我们业主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们一定追究你们验收时渎职的责任。   发表于 2012-4-27 09:3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18 11:5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