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02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汉飞壹号华府的真相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22 22:24: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发改委

处理时间

2017-5-31 15:49

领导您好,  向您反映个问题。汉飞壹号华府的开发商河南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问题。首先,霸王条款合同,所有的合同全部是对开发商有利的,损害业主利益的。业主不签霸王条款合同不退定金。第二,物业费用,业主买房时告诉业主是1.5和1.3,现在变成1.9,住宅变成商用的物业费用。目前荥阳市最高的物业费用。第三,业主要求提供收费1.9的依据,也就是物业服务公司条例。开发商不提供。第四,买卖不透明。签合同用开发商的章,财务用荥阳市宛建汉飞置业有限公司的章,补充协议合同又用荥阳市宛建汉飞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章。普通老百姓买一套房子倾尽一生,请领导给予重视,调查真相,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7-5-24 15:51: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好:
    针对反映的河南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飞壹号华府项目)收取1.9元/平方米/每月物业费答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第三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第十一条推进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已退出政府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因此企业拥有自主制定物业收费标准的权利。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已在物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我委已责令河南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飞壹号华府项目)做好收取物业费明码标价情况、并做好业主解释工作。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4-24 18:4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