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54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槐树洼暴力打人强挖树木(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7-3-23 17:14:50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网友,问题已收到,有结果会回复您。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板凳
发表于 2017-3-23 22:09:47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土地已经流转给第三人,那么就应充分保护第三人的经营权。如果没有流转,突出栽树也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如果确实是该行政相对人主动持刀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那公检法机关应该依法及时办理案件。既不能让无罪的人受到惩罚,也不能让有罪的人逃避法律的制裁。鉴于该案件的复杂性,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索河办也不必过度反应,我是一名公民,我完全依法行使权利。我是说如果他侯成林说的是事实,那么索河办工作人员涉嫌犯罪。如果索河办说的是事实,那么候成林涉嫌犯罪。依法治国就是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任何犯罪都必须得到惩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地板
发表于 2017-3-24 15:19:28 |显示全部楼层
art/2016/10/13/art_1180960_32.html
XX街道办事处强制执行违法案

       原告:孙某某
       被告: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
       审理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4年5月9日,被告XX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了原告孙某某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村1组XX1号房屋的部分屋顶。原告诉称,被告强拆行为没有职权依据也未履行相关手续,侵害了原告(户)的合法权益,故诉请确认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余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既未对案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并作出处理,又未履行催告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且在实施强制拆除前未向原告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亦未予以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被告的行为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鉴于案涉建筑已被拆除,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基层政府未依法作出处罚,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1.强制拆除缺乏依据。案涉房屋是否系违法建筑,应当由有权机关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认定和处理。被告在未经调查、认定并作出处理的情况下,即直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既缺乏事实根据,也与法不符。
       2.强制拆除程序严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被告在强制拆除原告房屋之前,未履行催告义务,未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未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在强制拆除前亦未予以公告并限期由当事人自行拆除。这些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构成严重程序违法。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5#
发表于 2017-3-27 10:25:32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索河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清除行为被荥阳市人民政府或者荥阳市人民法院确认为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那么侯成林的行为可能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个只能由人民法院予以认定。
因此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对索河街道办事处的此处强制清除行为开展调查,全面审查索河街道办事处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审查办事处派出的人员是否是否属于“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核心标准是这些人员是否取得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如果荥阳市人民政府确认索河街道办事处不属于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索河街道办事处派出的人员不属于“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那么这次所谓的强制清除行为就应当属于不法侵害。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对于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措施。
因此对于土地违法行为,只有荥阳市国土资源局才是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属于该规定所指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因此街道办事处实施的强制清除行为属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6#
发表于 2017-3-27 17:03:42 |显示全部楼层
       六十日内(2017年6月21日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如果该农户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被国家依法征收,那么公告是哪个行政机关发布的呢?
     假如该农户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被国家依法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只有荥阳市人民政府具有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组织实施的权力,索河街道办事处属于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此索河街道办事处没有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组织实施的权力。
此处的简要信息,无法确定征收土地公告是由荥阳市人民政府或者是索河街道办事处发布的,具体信息应当进一步公开。
二、如果征收土地公告是由荥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那么征收土地是由荥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于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措施。
如果索河街道办事处在没有得到荥阳市国土资源局的书面委托情形下,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那就属于超越法定权限的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公民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三、即使是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也应当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因此在实施行政强制的时候,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必须履行书面形式催告、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书面形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等程序。
      如果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公民侯成林可以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四、在本案中,这些“索河办执法人员”被害人很可能存在不具备法定权限和不履行法定程序等违法行为,侯成林应当向荥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索河街道办事处是荥阳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对索河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要求荥阳市人民政府审查索河街道办事处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和索河街道办事处派出的人员是否属于“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对于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2017年6月21日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荥阳市人民政府确认索河街道办事处不属于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索河街道办事处派出的人员不属于“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那么这次所谓的强制清除行为就应当属于不法侵害。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12 19:2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