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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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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就气代煤电代煤补贴问题给出明确解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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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15:22:50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2089小时:0分钟

     关于郑州市散煤治理,郑州市政府先后发布郑政文【2016】166号文和郑政办文【2017】4号文,主办单位分别为商务局和工商局。因为郑州市政府要给壁挂炉和电取暖用户发补贴,许多人很高兴,可是接着是失落不安。为什么有些社区通知居民进行登记了,有些社区还没有接到通知?综合两个文件,建成区内外都实行购置补贴的呀。再细细看文件,其中有些表述比较含混,广大市民搞不懂确切含义,众说纷纭。难道广大市民、甚至媒体的理解与政府部门对文件的理解有较大出入,是一厢情愿?所以希望权威部门给出明确的、权威的解释。
      比如,“对2016年统计台账上的使用燃气壁挂炉的用户,给予“气代煤”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500元。”这句话里,“统计台账”是哪个部门的统计台账?天然气公司的?或者散煤办的?普通居民怎样知道自己家是不是在这个统计台账里面?每户补贴最高3500元,最低呢?具体补贴额根据什么怎么计算?设备购买日期是不是从2016.10.17~2017.9月?为什么有些社区通知居民进行登记了,有些社区办公室还没有接到上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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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5-19 18:02:0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按照市散煤办相关文件要求,您所反映的问题归属各县(市区)具体负责,具体问题请询问你所在的辖区办事处,谢谢。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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