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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升龙城2号院采用的“一户一表”是你们验收合格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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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0-18 05:33: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供电公司

处理时间

2017-11-16 11:22

目前升龙城2号院供电系统是否已经由你们验收合格,所采用的计量方式是否是“一户一表”,该一户一表是否是电力部门认可的,是否为正式市政供电直接供给用户模式。谢谢。每户所使用电表是否是电力部门认可,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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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7-10-30 15:09: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关注!麻烦请您提供详细信息(比如:开发商或物业名称,具体地址等),我将尽快帮您核实。同时,您也可以直接拨打24小时服务的郑州电力服务热线68806880,或郑州供电公司高压报装大厅营业电话68808777,我们的工作人员可以帮您核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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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8-8-23 16:10: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我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因没有您的联系电话故不能与您沟通核实,如您还有用电问题可以留言给我,也可拨打电力服务热线955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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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8-8-23 15:48: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但因执行错误文件造成的损失,供电公司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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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8-8-23 15:48: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是可以将你们的回复理解为,供电公司知道该文件错误也只能执行,供电公司无法坚持原则,抵制错误决定。如果你认为你的利益受损失了,可以通过法律或其他其他方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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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8-8-21 09:30: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供电公司只是企业无执法权,就像电价一样,供电公司只是电价的执行主体,无电价的制定权,当地的电价电费由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发改委和物价局制定并下发文件,供电公司只是依照当地政府下发文件执行。对于郑州市政府下发郑政【2015】17号文件文件执行后出现的问题,我公司已向郑州市政府上报,该文件现已终止。若您购买的房产中开发商有违背购房合同的地方或对开发商执行购房合同义务有异议,可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您的权益。因没有您的联系电话故不能与您沟通核实,如您还有用电问题可以留言给我,也可拨打全国电力服务热线955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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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8-8-18 04:36: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国家的文件与规章制度不执行,明知与国家相关制度相抵触,和国家精神相违背 却没有坚持原则,抵制住错误的决定与制度,给群众造成了不可估量的错误行为。在此国务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自查自纠活动中,你们准备如何去纠正这个错误?让升龙城2号院的居民用上明白电,放心电,正规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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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8-8-2 10:06: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我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因没有您的联系电话故不能与您沟通核实,如您还有用电问题可以留言给我,也可拨打电力服务热线955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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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8-8-2 06:29: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该问题不是电费向谁缴纳的问题,而是小区电力设备运行以及日常维护和归属问题,涉及小区业主今后几十年的权益问题。按国家文件规定,小区电力设备应按“一户一表”标准建设并移交国家电力企业,由电力企业运行并维护,而目前是建设是否复核国家电力企业的标准未知,运行与日常维护均不是电力企业,更没有将电力设备移交。如果改造为“一户一表”将话费数百万元,该费用由谁承担?而按照国家规定“一户一表”费用是含在小区建设成本里的,也就是说买房时每位购房者已经缴纳了“一户一表”的费用。不改造,设备维修,更换和维护费将是小区业主头上永久债务。由此将为以后小区带来无尽的隐患,也为社会埋下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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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8-8-1 14:22: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的问题我公司已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汇报。因供电公司只是企业,无执法权。 如果小区居民电费想直接交到供电公司,还需该小区物业或开发商到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一户一表改造申请,或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供电公司营业厅申请更改一户一表改造。如您有用电问题需要咨询,欢迎留言或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郑州供电服务电话68806880咨询,我们会尽快帮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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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8-7-28 09:34: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稍微有些法律常识的都知道,当下级规章制度与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冲突时,应当以上级制定的文件规章制度为准。地方法规与省,国家法规不一致不应当以国家的为准吗?你堂堂国企不清楚?不了解?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新建小区要按“一户一表”标准建设,由电力企业运行维护的文件你们不知道?不清楚?发改委2013年2523文件你们不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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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8-7-28 09:18: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郑州供电公司 发表于 2018-7-6 15:31
网友,您好!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升龙城2号院,于2016年10月19日来供电公司办理正 ...

目前升龙城2号院供电系统是否已经由你们验收合格,所采用的计量方式是否是“一户一表”,该一户一表是否是电力部门认可的,是否为正式市政供电直接供给用户模式。谢谢。每户所使用电表是否是电力部门认可,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电表。

zynews_netask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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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8-7-6 15:31:36 |只看该作者
fmk906103 发表于 2018-7-4 2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何不执行河南省新下发的文件,而是执行一个与河南省文件相抵触的郑州市的文件呢?难道无视省政府?还是违 ...

      网友,您好!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升龙城2号院,于2016年10月19日来供电公司办理正式用电申请,据当时郑州市政府下发文件郑政(2015)17号文件相关条例,对于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商可自主选择计量方式为总表计量或一户一表,当时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升龙城2号院)选择采用总表计量方式,报装容量为7270KVA,已于2017年6月2日正式送电。对于新建住宅小区的正式电报装工作,供电公司更希望对开发商报装的居民小区项目采用一户一表供电方式。但供电公司只是企业没有执法权,郑州供电公司也只是正常执行郑州市政府下发地方性法规文件,不存在无视省政府、违纪为房地产企业谋利的情况。请网友不要扭曲事实,恶意误导。      如果小区居民电费想直接交到供电公司,需该小区物业或开发商到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一户一表改造申请,或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供电公司营业厅申请更改一户一表改造。如您有用电问题需要咨询,欢迎留言或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郑州供电服务电话68806880咨询,我们会尽快帮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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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7-4 23:03: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为何不执行河南省新下发的文件,而是执行一个与河南省文件相抵触的郑州市的文件呢?难道无视省政府?还是违纪为房地产企业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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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3-31 11:49:3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因网络问题,未能及时收到您的留言信息,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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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8-3-30 10:50: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因没有您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和您联系核实情况,如您有用电问题,可拨打24小时电力服务热线95598、郑州供电服务电话68806880及郑州高压报装大厅咨询电话68808777咨询,我公司工作人员很高兴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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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3-5 17:22: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2016年3月颁布的文件是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文件与本文件不符的按照该文件执行,那为何还会执行与2016年文件不一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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