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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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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3-1 16:58: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目前为河南省一家外贸公司的员工,我于2005年从河南财经学院专科毕业,之后上了黄科大的专升本,但中途退学,档案就一直在我的手里。前几日,我到郑州人才市场想把档案放到非普档案中,但其工作人员告知只有35岁以下可以放档案,我目前35岁多一点,这样的情况政策是不是太苛刻了,希望领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多谢!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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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8-3-2 13:56: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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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8-3-2 16:43: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择业期内(毕业当年6月30日——两年后的6月30日止)持报到证等材料办理就业手续后,按规定存放档案至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或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手续而导致报到证失效的毕业生,可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的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手续后,按规定存放档案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服务对象条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郑州市户口;2、35周岁以下;3、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类型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档案。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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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3-5 16:20:33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8-3-2 16: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择业期内(毕业当年6月30日——两年后的6月30日止)持报到证等材料办理就 ...

目前的问题就是,35岁的条件太苛刻,而且不包括35岁。目前国家一直都在改革,人设部门更应该加强改革,这是2006年的规定,距今已经12年了,如果还这样墨守成规,不随改革潮流的话,迟早要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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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3-14 16:22:25 |只看该作者
请问可否宽限包含35岁呢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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