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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一半的违法设施什么时候能彻底清除出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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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2 16:08:34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你好,我们是金水区国基路办事处花半里东区12号楼的居民,二楼”七度空间复式酒店“在2楼楼顶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经办事处违建查处办公室核查属实,5月28日康苑居社区工作人员也组织拆除了部分违建,但是此违法建筑拆除一半就放在了那里,后续就没了行动,就是如图片中所示;


如今违法构筑设施及空调设备依然占压楼顶公共区域,还是没有恢复楼顶规划原貌,与金政明电(2018)1号文件关于《金水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方案》文件通知精神不符合;希望办事处能查除到底,将违法构筑设施及违法空调设备从楼顶公共区域彻底清除出去,回复楼顶干净整洁、无杂物占用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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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6-19 15:20:03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清理拆除工作,我们这些居民很不满意,想说的话请看我们的新的发帖内容如下:这样的违建拆除工作怎么能算拆除完毕,怎么能算依法行政
http://xtq.zynews.cn/forum.php?m ... &fromuid=4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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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6-21 10:49:36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违建拆除工作怎么能算拆除完毕,怎么能算依法行政
http://xtq.zynews.cn/forum.php?m ... &fromuid=492558
看看以上这个帖子回复,你们这些部门也太会推脱了,国基路办事处推脱给金水区房管局,房管局又说不归他们管,难道这么明显存在的违法违规的事情就真的没部门管了?拆除这么一个小小的违章建筑及违法设备,难道还要上级政府组织多少部门联合执法吗,行政执法效率难道这么低吗?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金水区通知文件都明确了国基路办事处是责任单位,作为责任单位的国基路办事处你们就负起责任吧,算我们这些居民求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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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7-24 16:00:37 |显示全部楼层
办事处的回复巧言辩解,为违法人开脱责任!!!试问一个酒店的自用热水机组及大水箱占压公用区域,怎么能算整个楼体的附属建筑,它是为整个业主服务的吗?不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设备占压公共区间,是不是违反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不是属于侵占共用部位?我想只要是正常人都能得出明确的答案吧!!!希望办事处不要推脱自己责任内的工作,真正为民解决问题,而不是人浮于事,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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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7-27 15:46:31 |显示全部楼层
金水区房管局物业科说侵占公共区域的事属于国基路办事处的责任范围内,你们2个部门互相推脱,我们老百姓的事情谁来处理?就要这样一直推诿扯皮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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