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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违建拆除工作怎么能算拆除完毕,怎么能算依法行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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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9 11:01:47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们是金水区国基路办事处花半里东区12号楼的居民,二楼”七度空间复式酒店“在2楼楼顶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及设备,经办事处违建查处办公室核查也属实;5月28日康苑居社区工作人员也组织拆除了部分违建,但是此违法建筑拆除一小部分就放在了那里,6月15日又来了几个工作人员,依然是走个过程,只是将拆除的部分板材堆积在了楼顶公共区域上,楼顶的违法建筑、违法设备及大水箱等依然明目张胆的占压公共区域,就是如图片中所示;

如今违法构筑设施及设备依然存在于楼顶公共区域,还是没有恢复楼顶规划原貌,明显违反了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法规中的禁止条例(有关法规文件见附图);

同时也严重违反了金水区金政明电(2018)1号文件通知,其中《金水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方案》第五大项第(一)、第(二)、第(三)文件内容,对违章建筑、违法设备及各种杂物占用占压公共楼顶区域有明确的表述及整治要求,责任单位及整治期限也是一目了然、明确无误(有关通知文件见附图)。

习总书记多次提及要依法施政,同时也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做到政令畅通、上传下达。针对我们小区长期占压楼顶公共区域的违章构筑物及违法设备,无论是从河南省人大出台的法律法规方面出发,还是从金水区文件通知精神这方面出发,国基路办事处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彻底清除占压公共区域的违法构筑物及违法设备,回复楼顶公共区域的规划原貌,还小区居民一个干净、有序及清静无各种干扰的居住环境!!!

依法清理占压公共区间的违法构筑物、违法设备及各种杂物,不仅仅是我们这些小区居民的呼声,也是法律文件的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项法律基本精神,希望不仅我们这些普通公民要遵守,政府部门更应该起到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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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10:42:25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向违建查处部门进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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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1 09:33:21 |显示全部楼层
违章建筑不归保障办管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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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1 10:28:04 |显示全部楼层
违章建筑及违法设备存在这么长时间了,有关部门还在推脱!国基路办事处你们作为责任单位,就别推给别的部门了,政策及文件通知说的这么明白,还要推脱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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