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价物业费(下派单位:惠济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21 11:01: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待时间

5338小时:28分钟

大河路林语溪岸一号院正商物业备案价物业费2.8每平方,实际按照每平方3.8进行收取,对收取物业费去向不像业主公示,对未缴纳物业费业主进行非法产生滞纳金,对3.8每平物业费物业解释说十年后物价涨价物业费也要涨考虑到十年涨物业费需要百分之九十以上业主同意才能上涨所以现在按照3.8每平进行收费,19年交房时签订的物业协议时物业每像业主公示备案价2.8所以所有业主都认为物业价是3.8进行签订了协议,像这种欺诈业主以及非法产生滞纳金等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彻底解决不要直走形式。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17 23:1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