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2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2-7-27 09:20:5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核实,我市驾培行业行政管理及许可职能已于2014年下放到各开发区、各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郑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交由新组建的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承担(郑交会纪【2018】13号)。1、郑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将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培训质量抄告郑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郑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及时将相关信息转发各开发区、各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驾培管理部门。2、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3、我局将督促郑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及各开发区、各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驾培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2-7-27 09:48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22-7-27 13:14:5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对于处理结果未能达到您的满意深表歉意,您可以将不满意的原因留言告诉我们,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22-8-4 15:10:07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一、郑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郑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就驾培机构“三率”抄告机制一直是顺畅的;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10条规定,驾培机构“三率”等信息公开职责不在交通运输部门;
下一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22 00:4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