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农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这是一部以实践为根基,以宪法为依据, 以自治为基本价值取向,具有深刻理论意义的法律。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村民对村中的干部谁称职谁不称职,谁为群众着想,谁为自家打算,心中都有一杆秤。村民群众自己选出的干部体现了村民群众的意愿,村干部也有群众基础,受群众拥护。村民委员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对村民来说,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选,村民当然要拥护和支持自己选的干部,也就能够积极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任务;对干部来说,村民选的干部自然有群众基础,工作起来就顺利得多,村内的难点、热点问题就能得到较好地解决。干群关系融洽了,社会矛盾缓解了,社会秩序好转了,农村就会出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