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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选举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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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08:55:09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选举,也就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它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普遍推行于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而迅速普及,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村民自治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又一伟大创举,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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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8 13:55:28 |显示全部楼层
AsDFGHJKL 发表于 2011-12-8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区管理员您好,谢谢很快回复,谢谢回答所问!

离开村民自治的实践,回答什么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

你好:
     农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这是一部以实践为根基,以宪法为依据, 以自治为基本价值取向,具有深刻理论意义的法律。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村民对村中的干部谁称职谁不称职,谁为群众着想,谁为自家打算,心中都有一杆秤。村民群众自己选出的干部体现了村民群众的意愿,村干部也有群众基础,受群众拥护。村民委员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对村民来说,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选,村民当然要拥护和支持自己选的干部,也就能够积极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任务;对干部来说,村民选的干部自然有群众基础,工作起来就顺利得多,村内的难点、热点问题就能得到较好地解决。干群关系融洽了,社会矛盾缓解了,社会秩序好转了,农村就会出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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