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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221|回复: 5

立交桥下批复规划仓库,荒唐又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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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6 09:51:07 |显示全部楼层

已处理

郑州市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7-7-7 09:28

    郑州市规划局不管谁在立交桥下建仓库都是违法的,及时是市政部门也不能违法批复,作为政府机关更应该遵守法律,对你们答复已经合法批复广大市民存在严重疑惑,也从未见到规划公示在附近公示。如果合法批复规划请在新通桥公示规划资料。是否合法?珠江荣景南门天河路与贾河路西南角立交桥下该怎么规划?一直以来一直是周边居民特别关心的问题,原来没有规划建设京沙二期时间,这里是一个美丽的公园,附近居民在附近散步健身很方便,现在市政公示在这里施工了几年时间,周边百姓苦不堪言?最近附近群众发现平时纳凉的立交桥下,有人开始测量规划并准备施工,建成仓库,并拉起围栏。这块公共用地到底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订的《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擅自设置棚屋、摆摊设点、搭建临时设施;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堆积物料及其他物品;违章利用、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其他行为”。 由此可见,郑州市政公司路灯管理处作为政府单位单位在京沙快速惠济立交桥桥涵下建设仓库,仓库外面加有铁门是违法建筑,管理部门建仓库和向外出租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违规的。此外,这种做法也违反了郑州市城市规划的相关规定。
    请相关部门广泛争取周边群众意见。
阻断珠江荣景业主去南边公园道路,珠江荣景南门原来本身是个大公园,如果现在想去公园,一旦设立围栏,势必会给周边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周边群众有前往江山路公交站乘车也势必绕路走远。
消防安全,设立大型仓库,势必会造成安全隐患,一旦出现火情就会郑州北大门,通往市区,天河路 江山路道路瘫痪,造成交通大堵塞。

这里小区规划滞后,有一个2000多户,面积20万平方的郑州市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工程,车位数量规划严重不足,平均四家一个车位,目前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小区内部和周边道路已经停车成了老大难问题,这里需要解决周边群众停车问题,需郑州市停管中心运营,开发建设足够大的停车场,加之这里是惠济站高速入口附近,遇到节假日交通拥堵严重,停车场建迫在眉睫。
天河路立交桥去年建成通车后,立交桥下公共资源,被市政照明施工单位恶意霸占,本来规划的是绿化,他们把附近天河路施工更换下来的路灯设备,堆放到立交桥下面,形成恶意抢占的事实,致使立交桥下面一直不能完成绿化施工,这种恶意逼迫政府部门抢占公共资源,是不道德和违法胡闹的行为。
规划建议,建公共停车场,公交停车场,市民健身休闲场地,周边商贩疏散点,推行“摊贩自治”,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


补充内容 (2017-6-26 09: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临时占用城市桥梁下空间。已经规划部门规划用途的,应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利用。未规划用途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项目。那么,对于这处被占用的桥下空间,当地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是否了解呢?

补充内容 (2017-6-26 09:54):
据了解,国家早有明文规定,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及其两侧,严禁乱搭、乱建、乱堆。那么,城区的立交桥下是否能建仓库呢?鲁凯欣说,对城区快速路目前暂无规定,不过他们也对桥下管理非常严格,一般桥下仓库都为环快处自用,没有对外出租。出事后,他们将对桥下仓库进行严格检查,以免出现类似事故。

补充内容 (2017-6-26 09:55):
郑州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下仓库起火了,冒出很大浓烟,造成附近经过的车辆纷纷停了下来。立交桥下仓库起火,发生多次爆炸,如果发生重大火灾

补充内容 (2017-6-26 09:57):
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郑州市规划局执意违法批复,广大市民有很大意见,如果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郑州市规划局违法批复是否可以担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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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 09:15:21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办理是。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爱家没办法  在2017-7-3 09:34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为啥规划批复没有在附近公示,为啥明知道审批违法还一直审批批复办理?为什么你们允许政府违法?规划局50元搞定你行政不作为!即使办理出来也是违法的!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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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10:02:16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规划 发表于 2017-7-3 09: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在办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订的《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擅自设置棚屋、摆摊设点、搭建临时设施;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堆积物料及其他物品;违章利用、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其他行为!你违法给他办理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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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 17:48:21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反映天河路东侧连霍高速北侧(珠江荣景南
门)京广快速路立交桥下违建仓库的回复

  
    经调查,市民反映在天河路东侧连霍高速北侧(珠江荣景小区南门)京广快速路立交桥下违建仓库情况属实。系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于2017年5月建设一层砖混结构房1处,面积约755平方米,用途为环卫停车场管理用房。
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于2017年5月24日、27日先后两次对现场进行检查、提取影像资料,因现场无人,留置送达了《暂停施工通知书》。2017年5月30日,建设当事者提供了相关资料。
在立交桥下违建仓库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禁止在城市桥涵设施及保护范围内修建影响桥涵功能与安全的建筑物”之规定。依据《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之规定,该举报应由郑州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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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1:36:49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规划 发表于 2017-8-1 1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对反映天河路东侧连霍高速北侧(珠江荣景南
门)京广快速路立交桥下违建仓库的回复

首先你们郑州规划局,先声明这不符合规划要求,我们没有给他规划,为啥珠江荣景南门仓库下还依然有仓库,你们说有规划,规划为啥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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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1:36:55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们郑州规划局,先声明这不符合规划要求,我们没有给他规划,为啥珠江荣景南门仓库下还依然有仓库,你们说有规划,规划为啥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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