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918|回复: 3

郑州汇泉西悦城以电商名义违规收取备案价以外费用 [复制链接]

Rank: 1

发表于 2019-3-27 10:19:54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8763小时:38分钟

汇泉西悦城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与西四环交会处,开发商为郑州汇泉置业有限公司,现主要投诉开发商在备案价之外违规以电商费名义收取购房人3万额外费用。
本人于2017年8月汇泉西悦城项目售楼部大厅签订合同购买汇泉西悦城3期5号院房子,置业顾问表示要想享受开发商的优惠必须缴纳3万元电商入会费,而且这3万元钱不计入首付款,当时为了享受优惠就东拼西凑缴纳了电商费和首付款,但事后发现所谓的享受优惠,其实是开发商在备案价的基础上,额外增加的金额,本身就不符合规定,缴纳了3万元电商入会费,才能按照房屋正式备案价购买。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2017年4月国家出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要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2017年6月27日,河南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五条也明确要求,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预售许可后,企业必须一次性公开每套准售房源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价外费用,不得捆绑销售车位以及设置其他附加条件。而汇泉西悦城在国家和省出台有关政策后,仍然恣意妄为,不按照政策规定,强行以电商费名义,收取备案价以外的费用,当真是顶风作案,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于不顾,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关注,确保市民合法合理权益。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发表于 2019-4-6 19:46:06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的事,为什么你今天才发出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发表于 2019-4-10 16:18:21 |显示全部楼层
maike29 发表于 2019-4-6 1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7年的事,为什么你今天才发出来

现在发出来不可以吗?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4-19 07:5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