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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都城小区物业对地上车位强制收取停车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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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10:15: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2-8 15:33

新购车,纠结中,请物价局回复这个费该不该收,据我查到的资料,物业并没有得到授权,钱虽不多,交的憋屈,听听物价局的意见,希望你们能有队员去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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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9 16:07: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做调查了解,稍后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2012-01-2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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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9 16:13: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你能否祥细说明是那个小区的物业?郑州市物价局 201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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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9 16:24:12 |只看该作者
绿都城小区,位于西三环中原路交叉口,物业公司就是绿都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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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31 17:26:16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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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2-6 15:37: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现就我们了解到的绿都城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经调查,绿都城小区共有业主2400户,物业公司针对地面停车收费问题,发放调查问卷2150份,其中1570户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收取每车每月40元的停车费,占业主总数的65%。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二条有关规定,超过半数业主同意停车事项,物业公司收取业主停车费是符合规定的。
    物业公司若存在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责任人:王为民  职务: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67189879
      联系人:王炳瑞  职务: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处处长
    联系电话:6718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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