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农药从厂家到地头都要有账可查
记者 郑松波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提出通过3至5年的时间,解决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禁限用农(渔)药滥用现象屡禁不止,品牌创建、标准生产、产地准出滞后等问题,力争使郑州市民吃得更安全、更放心。 《意见》提出,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幅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农业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监管率达到100%,确保蔬菜、水产品和水果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97%和98%以上。 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销售台账、生产使用档案记录制度,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杜绝硝基呋喃类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 对于目前三无农产品充斥市场的现象,《意见》提出专门对策,今后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将都有信息可查,出了问题,一查一个准! 《意见》要求要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将监管关口前移。凡农产品上市前都必须经过检测、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入流通环节。 全市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必须率先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必须做到“七有”,即:有产品生产标准或技术操作规程,有生产记录,有专人检测,有速测仪器,有质量检测报告,有包装标志,有产地证明或准出登记,初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使农产品从田间生产到餐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信息记录,责任可追究。 《意见》提出,工商和农业部门首先要从生产源头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和监管,对检测出含有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的产品,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者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农村农资经销点和农民使用农药的监管,做到禁限农药谁生产、谁经营、谁使用都有账可查。发现经销、使用高剧毒农(渔)药的,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作者:记者 郑松波 编辑: 王书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