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成立信息化建设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相关科室(队、办): 为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验收程序,提高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质量和标准,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信息化建设验收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段军领 总工程师 副组长:魏希强 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周伟峰 物业科科长 陈玉梅 财务科科长 校 莹 信息中心副主任 田维珊 信息中心科员 熊超渊 信息中心科员 都家辉 物业科科员 曹国纪 财务科科员 信息化建设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全面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验收签字工作,完善相关验收资料和手续。信息化设备验收提前一天申请;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应提前一周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递交至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验收报告 (单)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二0一四年元月二十日 附件:中牟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验收程序及要求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信息化建设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信息化建设备验收,应提前一天递交申请,经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才能进场通过验收;分项项目竣工后,可经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项验收,作为总验收依据;项目竣工后,项目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递交项目竣工报告等验收资料至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二、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项目竣工报告和申请后,应积极组织实地查验项目质量,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部分,进行初步验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作为项目验收专家评审组审议的依据;对不符合项目验收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项目施工单位整改后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组织初步验收。 三、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验收前应将验收会议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施工单位。 四、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项目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召开专家评审会。(一)由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会议,项目施工单位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和在项目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二)评审专家审阅施工单位的项目资料;(三)评审专家对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评审专家签署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六、项目施工单位对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次组织专家评审或专家认可后,项目通过验收。 二0一四年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