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郑州市政府要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郑州市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为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另外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此工作纳入年度责任和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和互助保障功能,更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民生、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中的作用。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应低于5%,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要重点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13%,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4%。到2015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5%,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85%。(河南记者站 李磥) 【 作者:记者 李磥 编辑: 王书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