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郝莎)“如果先收费后取得收费许可或收费批文,算不算乱收费?郑州市物价局是不是在‘追认’乱收费‘合法’。”11月8日,网友“犀利老头”在心通桥上发帖,追问物价部门如何不查处郑州师范学院乱收费。
投诉乱收费,引出“迟到”的批文
10月31日,网友“九零后”在“心通桥”发帖投诉郑州师范学院乱收费。
“我们都是没有收入的学生,郑州师范学院学费高、住宿费多收,许多学生苦不堪言,学费没按审批收取,并打车收费,其中收有保险费、多收书本费、住宿费等等。”
网友在帖文中称,郑州师范学院住宿费每人收住宿费800元,明显高于物价部门审批的600元,为何多收200元,多收费系列问题请领导查处。
11月7日,郑州市教育局回复称,依据豫发改收费[2003]225号,郑州市物价局郑价费函【2005】32号文,郑州师范学院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为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创造舒适的住宿条件,学校给全部房间安装了空调,并保证按照郑州市供暖降温时间开放空调,经学院上报物价局进行成本测算,2011年10月24日,市物价局以郑价费函【2011】71号文件批复,该院学生公寓住宿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网友揭批物价局“追认”乱收费“合法”
郑州市教育局的回复出来后,立即引来大批网友对市物价局的追问和揭批。
11月8日,网友“犀利老头”在“心通桥”上“郑州市物价局”版块内发帖,“请问,如果先收费后取得收费许可或收费批文,算不算滥收费?”
11月9日,郑州市物价局作出回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收取之前,收费单位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文件。并且应当持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到价格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不得无证收费。
在网友的一再追问下,郑州市物价局给出了明确的答复:郑州师范学院住宿费标准是在2011年10月24日下发批复文件的,批复文件是从2011年10月24日后开始执行的。如果该校在批复文件执行前收取住宿费,您可以拿相关收费票据到我局举报中心举报,具体举报程序可以拨打价格投诉电话12358。
主管副局长称“装空调耽误了时间”
11月29日,记者来到郑州市物价局
在王宏元副局长那里,记者看到了郑价费函【2011】71号文件原件,文件内容如在“心通桥”回复所言,称学校给全部房间安装了空调,经成本测算,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住宿费由每年600元,调至800元,文中还有“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的字样,款日期为“2011年10月24日”。
针对网友“收费在先批文在后”的说法,王宏元副局长做了说明。他介绍说,由于学校前期安装空调,耽误了时间,物价局核算成本之后批复的日期就到了10月24日。
当被问及市物价局在批复提高住宿费标准之前,是否调查并了解郑州师范学院有没有乱收费时,王副局长介绍说,这块工作不归他管,是局里另一位领导负责的,那位主管领导生病请假了,具体情况他不清楚。
中原网记者多次提出拍照一下批复文件,均被王副局长予以拒绝。
截止发稿前,中原网记者已将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反映的问题,向12358进行了反映。
原帖地址:http://xtq.zynews.com/thread-565-1-1.html
【记者 作者 郝莎 编辑 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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