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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中间护栏加高还是降低?

2011-12-6 09:34| 发布者: 张丽巧| 查看: 1512| 评论: 0|来自: 大河网-河南日报

摘要: “千姿百态”的跨栏。资料图片 点击事实: 最近,不断有网友反映城市里翻越马路中间护栏的现象日趋严重。12月1日,焦点网谈在大河论坛发表了题为《你认为道路中间的护栏该不该加高?》的帖子,引起网友激烈讨论。有 ...

“千姿百态”的跨栏。资料图片

点击事实:
最近,不断有网友反映城市里翻越马路中间护栏的现象日趋严重。12月1日,焦点网谈在大河论坛发表了题为《你认为道路中间的护栏该不该加高?》的帖子,引起网友激烈讨论。有的网友支持加高护栏,阻挡这些不文明的行为;而有些网友则认为,护栏加高有损城市形象,应该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一场焦点辩论赛由此展开。
正方:应加高护栏,让那些想翻的人翻不过去
辩手:网友“我在中部漂”、“notfish”、“千寻”、“028路”、“含泪”
反方:应降低护栏,并加大对翻护栏的处罚力度
辩手:网友“离线清源”、“水润山阳”、“古歌”、“桐柏路”、“lumanwu”、“dxldxl”、“涛涛不绝”
加高护栏简单有效,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应“依法治翻”而非“以高治翻”高护栏能阻挡低素质“跨栏族”
大河网网友“我在中部漂”(正):经常可以在郑州街头看见翻越中间隔离护栏的现象,也许有人会说是素质问题,本人觉得不能一概而论,也可能是路口人行横道设置不合理,比如高阳桥那里就有很长一段路没法过马路。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加高中间的隔离护栏,简单有效。
大河网网友“notfish”(正):目前的护栏高度约一米,翻越者不少,很少有人制止,或者处罚。在管理和处罚缺失的混乱状态下,增加护栏高度应该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应“依法治翻”而非“以高治翻”
大河网网友“离线清源”(反):护栏的高低与否,跟市民翻越护栏是不成比例的,而是跟“尝试”翻越者的心理、心态、素质有关系!这跟防盗门、防盗窗都难防盗贼是一个道理!
大河网网友“古歌”(反):法治社会强调的是用“法”约束自然人行为,加高护栏固然可以增加翻越难度,但是想想街头“刘翔”个个身怀绝技,我们还有多少信心再支持加高护栏呢?
大河网网友“桐柏路”(反):那就真变成大县城一个了……应该把护栏高度降低,处罚力度加高。
高护栏能阻挡低素质“跨栏族”
大河网网友“千寻”(正):在现有的人的素质的情况下,加高护栏也算有效措施,交警不可能一直在路上看护,除了设置合理的过街天桥,开放合理的人行横道,还是把护栏加高吧,真不想看到北环和中州大道经常上演惊心动魄的跨栏比赛了。 大河网网友“含泪”(正):我认为,应对某些素质不高的市民,加高是必要的。护栏是为了保证车辆分道通行,阻止行人横穿才设置的,加高后可防止行人跨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样一来也保护了过马路的市民的安全。
大河网网友“028路”(正):软件不达标,只有提高硬件维持了。
加高有损城市形象
大河网网友“水润山阳”(反):与其加高护栏,倒不如在翻越护栏密集的地方,拆掉护栏,设置人行横道!
大河网网友“lumanwu”(反):人的素质不是一会儿就能提高。但是,加高有损城市形象,能不能护栏上带点刺什么的,让其不敢翻,翻也是有代价的。
大河网网友“dxldxl”(反):成都护栏只有膝盖高,里面主要是大量的绿化的植物隔离,既美观又实用。
大河网网友“涛涛不绝”(反):是否可以在护栏上多放些有人情味的温情提示语呢?是否可以在护栏上悬挂一些行人翻越护栏引发事故的现场图片呢?这是不是比那些冰冷生硬的“禁止翻越护栏,违者罚款”等惩戒语更有说服力呢?      (记者 张恒)
金牌点评
你翻或者不翻,护栏就在那里,不高不低;你走或者不走,人行道就在那里,不远不近;护栏的高度,是固定的,人心的高度是可变的。当人心的高度高于护栏时,即使护栏再低,人心还会绕道而行;当人心的高度低于护栏时,即使护栏再高,人心都能将护栏翻越过去。所以,翻越护栏这种现象,不在于护栏的高度,而是取决于人心的高度。(点评员:著名网友“高山之顶”)
【作者: 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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