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砚庆)12月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从10日起,我省除洛阳、南阳、商丘、三门峡4市外,其他14个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城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
据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调价是应国家发改委要求、经省政府批准后启动的。其目的,是要促进我省燃气行业生产经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燃气企业争取气源,缓解供需矛盾,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的用气服务。
按照我省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20立方米计算,此次调价后,户均月增支出7元。不过,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月用气量在30立方米及以内部分,将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按照此次启动的民用天然气调整方案,我省将开始推行民用阶梯气价政策,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气需求和公平负担。据介绍,阶梯气价划分为两个档级:每户每月用气50立方米及以内,执行基准价格;超出50立方米部分,按基准价格的1.3倍执行。
同时,此次我省还将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与上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即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出厂价格同向调整。
据了解,此次省发改委还将我省城市民用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平均水平确定为每立方米0.65元,比现行价格降低了2分钱。
【作者:记者 龚研庆 编辑:张丽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