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如何看待房价走势》,今天本报摘编如下: 经过持续近两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今年6月份起,一些城市房价企稳并出现合理回落,房地产调控的成效正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全国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房地产调控正朝着预期方向发展”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环比下降0.14%,今年以来首次出现环比下降。 “总体来看,目前房地产调控已取得积极成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认为,成效突出表现在:实施限购城市的投机性需求基本得到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特别是下半年以来,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非中心城区房价出现下行趋势;住宅地价上涨势头出现回落;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住房供给增加。“房地产调控正朝着预期方向发展。” 每次房价出现反弹,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及时站出来,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方向不变、力度不松,即便牺牲一点经济发展的速度,也要让调控取得实效。决心给了老百姓信心,也给市场释放了信号。房地产的暴利时代正在远去,懂得顺应市场和政策变化的企业,通过更积极的定价,更大力度的促销,实施更稳妥的战略,为房地产业“下半场”的竞争做准备。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这次调控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抑制投机与增加供给两手抓,开工建设了规模庞大的保障性住房。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全国将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截至11月中旬,这一任务已经完成。 “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是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阳说,“保障房既是改善民生的利器,也给楼市调控增添了底气,更是整个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认为,在保障房建设实践过程中,我国住房制度的顶层设计正从“零敲碎打”走向成熟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正逐渐从蓝图变为现实。 关键时期应坚持调控不动摇 以“房价回归合理水平”的目标来看,城市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房价收入比、房价租金比等参考性指标还没有接近“合理”的区间,促使房价反弹的因素依然存在。只有坚持和完善调控,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才能巩固调控效果,使房价继续向更合理、更安全的水平回落。 面对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的外部环境,继续坚持调控的底气何在?任兴洲认为,坚持房地产调控有利于促进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同时,房价稳步回调对银行等金融体系的影响总体可控。从中长期看,坚持调控有利于地方经济逐步摆脱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促进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调整。 继续坚持调控,方向在哪里? “在楼市调控目标上,短期内可以着眼于房价;长期看,一定要着眼于形成长效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表示。 与调控价格相比,住房制度改革涉及的问题更多、利益更复杂、难度也更大。当前房价开始企稳回落,市场成交平稳,恰恰为制度改革争取了时间和空间。夏斌认为,下一阶段的调控,应一边坚持暂时的行政措施,一边抓紧有利于楼市健康发展的长效制度的研究和政策储备。“行政措施要慢慢退出,市场税收等措施慢慢跟进,做好衔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税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改革、治理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和住房保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将是下一阶段调控的重点,也是今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 作者: 编辑: 王书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