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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最严厉”二手房交易趋平稳

2011-12-19 08:42| 发布者: 王书领| 查看: 2739| 评论: 0|来自: 河南法制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 李向华 通讯员 樊彬)郑州的李先生前几天以3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2008年花10万元购买的30平方米的一居室,并花60万元重新购置了一套88平方米的两居室。换了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但李先生整体税负为5.32 ...

  本报讯(记者 李向华 通讯员 樊彬)郑州的李先生前几天以3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2008年花10万元购买的30平方米的一居室,并花60万元重新购置了一套88平方米的两居室。换了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但李先生整体税负为5.32万元,称被房屋买卖政策的变化绕花了眼。

  这是为什么呢?

  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的工作人员,他们向记者解释了今年房屋交易中税收政策的变化。

  原来,自2011年1月28日起,郑州市对个人转让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由买卖差额征税调整为全额征税,并且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自此,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回归到几年前最严厉水平。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计算,李先生整体税负应当为5.32万元。

  据了解,正是这一严厉的税收调控措施,对郑州市个人二手房交易市场带来很大的影响。今年上半年,郑州市区二手房交易面积为94.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19.85%;其中二手住房交易面积为9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12%。9月份,郑州市区二手房共成交1658套(间),比上个月下降556套,降幅达25%;成交面积15.42万平方米,比上个月减少4.24万平方米。

【作者: 记者 李向华  编辑:王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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