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长基花园内开办的公司的问题,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长基花园进行检查,经查:长基花园内开办的公司均办理有营业执照。依据《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第四条“ 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及第五条 “工商部门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您反映的按摩店卖药的问题,建议您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您反映的在小区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的问题,依据《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第十条“对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建议您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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