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办已经收悉,由于此前这个问题有好多居民反映,现为您一一解答。第一,此小区是因打通紫荆山路而盖的安置小区,小区内垃圾清运按照谁产生谁清理的原则,社区已尽最大努力做到协调住户责任,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样就造成卫生费不能足量收取而导致不能清运。第二,引入物业问题,引入物业应由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步骤为:全体社区居民可以召开居民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引入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社区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多次组织协调召开居民大会,但是由于居民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不能选出业主委员会。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广大居民的共同参与,再次呼吁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建立业主委员会,共同努力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