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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城规划导则:禁止新建独家小院式住宅

2017-02-07 07:44:49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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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记者 李娜)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到2030年,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的40%~50%,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现代化城市标准,将所有县城打造成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中小城市。

  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至少三成

  县城是连结城乡的重要纽带,是现代城镇体系中的重要节点,是统筹城乡、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根据《导则》,到2020年,全省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的30%~40%,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绿化覆盖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90%以上的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70%左右的县城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

  省直管县城区按50万人口规划

  根据《导则》,省直管县(市)应按照区域副中心城市的定位,强化区域辐射带动功能。城区应按照5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规模进行规划布局。承担中心城市组团功能的县城,功能定位与中心城市相衔接,相关规划与中心城市相衔接。

  道路布局为“窄马路、密路网”

  根据《导则》,我省将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城区总体路网密度不低于8千米/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路网密度不低于12千米/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断面的设计应优先满足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路权。

  每个县城至少有1所高中

  在教育方面,《导则》要求,每个县城应规划建设至少1所服务全县域、符合标准的高级中学,并结合全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1所集学历教育、各类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

  在卫生设施方面,《导则》规定,每个县城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社会养老床位数不小于每千名老年人40张,养老设施人均用地不小于0.1平方米。

  新区公共绿地不低于15%

  县城的新区规划,要求公共绿地比例不低于15%,道路交通用地比例不低于20%,路网密度不低于10千米/平方公里,中心区、居住区、办公区道路间距不大于200米。

  禁止新建独家小院式住宅

  《导则》明确,我省将加快县城城中村和城郊村改造,在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审批、新建独家小院式住宅和零星住宅,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

  每个县城1条“特色街”

  “十里一风百里一俗”,我省将以传统街区、美食街或精品街建设为主,采取步行街区建设方式,形成当地文化、美食、名优产品和特色产业的展示、推广和营销平台。所有县城应建成1条以上高品质的特色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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