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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整顿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问题(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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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0 15:53: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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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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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8 11:02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万山路南段(310国道~中原西路)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长期被许多机动车停放占用,该段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上存在大量不明身份人员涂划的所谓停车位,严重损害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道路通行权利,迫使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转入机动车道行驶,给非机动车驾驶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国城市道路管理原则应当是各行其道,机动车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或行人,都是平等的交通行为主体,任何一方都不得滥用权利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因此希望荥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乔楼镇人民政府对该路段开展整顿工作,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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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17:12:31 |显示全部楼层
万山路南段(310国道~中原西路)部分道路两侧在前两年创建时施化有部分的停车位。根据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近期我们将派人落实澄清,凡私自施化的停车位一律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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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5:47:38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停车位不是照样都是停车的?你再去反映下让警察来贴条多好 那么多违法停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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