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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汇等7商标侵权

2012-1-20 08:51| 发布者: 张丽巧| 查看: 687| 评论: 0|来自: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摘要: “双汇”?仔细看,原来是“欢汇”。 见习记者 曹杰 图    记者 刘江浩 阅读提示 “双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模仿者”多达47个,包括“观汇”、“欢汇”、“双汀”等等。如果您不仔细瞅,还真难以辨别。日前,国 ...

“双汇”?仔细看,原来是“欢汇”。 见习记者 曹杰 图
  
记者 刘江浩
阅读提示
“双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模仿者”多达47个,包括“观汇”、“欢汇”、“双汀”等等。如果您不仔细瞅,还真难以辨别。日前,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仿冒双汇品牌的7个商标侵权。省工商局商标处对侵权企业及案例进行了曝光。
7个商标被认定侵权
【发布】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获悉,有5家仿冒“双汇”的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侵权。这5家企业分别是河南省天和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永城永盛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叶县三益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市迪可(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高密存旭肉制品厂,这些企业使用的商标有“欢汇”、“观汇”、“双汀”、“双汀王中王”等。
据了解,近年来,在河南商丘、周口、开封、许昌、郑州及河南周边的亳州、阜阳等地乡镇市场,出现大量假冒、仿冒双汇的产品。根据双汇公司的调查,仿冒双汇产品多达47种,涉及生产厂家18个。
河南省工商局商标处及时把情况上报给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商标法》最终批复为:“双汉王中王”、“双汀王中王”、“欢汜王中王”、“观汇王中王”、“欢汇王中王”、“双汀”、“欢汇”等7个商标构成侵权。
仿冒产品农村地区比较多
【提醒】
双汇仿冒产品主要存在于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地区,因为这些地区人们的品牌意识还不是特别强,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比较少。
春节来临之际,农村市场各种傍名牌产品将会增多,省工商局商标处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随意到临时摊点购买食品,应到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的超市、商店购物;要检查食品包装有无破损、密闭性包装是否有鼓胀现象、包装文字图案是否工整清晰、包装是否仿冒知名品牌;要留意标签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是否详备;要注意食品是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作者:记者 刘江浩  编辑: 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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