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 乱放出租车车灯标志可罚款3000元 《意见稿》:非客运出租汽车车辆使用客运出租汽车专用颜色标志、顶灯、计价器、空车灯等营运标志或设备的,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罚款。 解读:目前一些非法营运车辆经常在车上放一个“出租车”车灯标志,就上路拉活了。以后,再乱使用客运出租车的专用颜色或标志,将直接罚款3000元。 没从业资格运营将罚款1000元 《意见稿》: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客运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元罚款。 解读:由于一些人没有出租车的从业资格而开出租车营运,也经常会出现拒载等行为。为此,《意见稿》新增加了这项内容。 【作者:记者 郭富收 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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