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一个项目,只许一个专员负责
文件中提到,单位对每个进入本部门审批程序的项目,均要明确一名项目专员负责。
为防止出现“临时工”,项目专员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审批项目与项目专员“一对一”。
这意味着,一个项目专员可以负责多个审批项目,但一个审批项目只允许一个专员负责。
项目专员要熟悉各业务处室的职能权限和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各个环节、流程,了解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和各类政策。还要对所负责的项目主动服务,争取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办结。
疑问
变被动为主动是好事,但不现实
对此,网友“夜色温柔”表示,政府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是好事,不过,仅靠项目专员负责制就想解决企业办事难,有点不现实。
因为,很多问题不是专员能够解决的,还得层层上报,最后甚至还得经市长办公会才能解决。对此,文件也做出了阐述——项目专员对超出本部门协调权限和需要市政府研究的复杂事项,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告知项目单位。
同时,试点单位对所有进入本单位审批程序的项目,均要建立包含项目受理人、受理时间、办结时间等服务台账,台账将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上报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审批与效能考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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