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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 能否扭转教育不公存疑

2012-6-8 10:01| 发布者: 张丽巧| 查看: 923| 评论: 0|来自: 来源:大河网-东方今报

摘要: 5月28日,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 ...
5月28日,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征求意见稿一出,被舆论称为扭转教育不公的一大举措。但也有人对这一政策实施的效果感到忧虑。 首席记者梁新慧
【市民】扭转教育不公的一大举措
“一个城市,真正的重点学校太少了,而进入重点学校的孩子,大多是有关系、有门路或者是有钱人的子女。这直接导致了教育的不公平。”得知取消重点中小学的新闻,洛阳市民张祖林显得相当高兴,“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我为河南省即将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的举措拍手叫好”。
“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校是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步,值得我们期待。”张祖林说。
郑州市民李艳楠认为,未成年人无论家庭经济状况与背景如何,都能接受大致同等的教育,这才是教育公平。而将学校分为重点与非重点的做法,无疑会导致教育不公平与社会不公平,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学校与教师“一切向钱看”的风气。
“此次我省拟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这是扭转教育不公的一大举措,坚决支持。”李艳楠说。
【现实】重点学校其实“名亡实存”
“其实,我省早就没有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说法了。”郑州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学校长说,但在市民眼中,依然有一些“重点”学校,这些学校往往拥有优质的教学设施、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良的教师队伍以及多年来积累下来的社会名望等。
这位校长的说法,得到了网友“风中小仙”的认同:“从当下的教育质量和效果来看,就算取消了重点学校,但在大家的心目中还是有一个衡量重点学校的标准,因为重点学校积累了较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硬件与软件的教育资源。”
事实上,河南有关方面在多年前就宣布取消了重点中小学,并为这些学校立下规矩:不许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重点学校名义高收费;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等。这些“示范性”中小学还要肩负起支援一至两所薄弱中小学共同发展的责任。但时至今日,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省会郑州几乎所有的中学都有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之分。
由此可见,完全取消重点学校,目前而言还有难度。
【建议】教育资源要公平合理分配
新浪网友“翼在天”表示,河南取消重点中小学校的规定会成为推进教育公平的一个转折点。郑州市民秦先生建议,取消重点中小学之后,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要均衡,教育资源要进行合理分配,缩小不同学校之间教育水平的差距。
网友“教书育人”是位老师,她则建议:仅仅取消“重点中小学”的称号是不够的,还须建立起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实行区域内校长、中高级和特级教师的岗位轮换,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名师去名校的格局,保证各校间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打消家长的顾虑、遏制择校热和教育腐败。同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不再进行诸如“省市级学校”、“示范性学校”的审批、评选工作。
■相关链接
河南拟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
据5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5月28日,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从发布日起至6月15日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
■各界声音
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
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早有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还有一段很长、很艰难的路要走。李习凡
以平等之心对待每位学生
以平等心对待每个学生,不排斥不歧视任何一位学生,不只应当成为校方的操守,也是每位家长、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蒋丽娟
一纸规定能消灭差距吗
北京师范大学褚宏启教授表示,政府更应做些实事,提高普通学校的教育水平。家长择校主要是因家门口没有优质学校,只要普通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差距缩小,家长才不会舍近求远“择校”。经导
■春晓评弹
取消重点
只是迈向教育公平的一小步
□东方今报评论员李春晓
我省拟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这一举措值得肯定与期待,但一个仍未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撤销所有重点中小学的牌子后,真的就能实现教育公平吗?
重点与非重点学校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历经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办学经验自然形成的。重点学校之为重点,包括深厚的校园文化、优质的教育教学设施、丰富的办学经验、拥有一支优良的教师队伍以及多年来积累下来的社会名望等,即便摘了重点的牌子,它们在市民心中依然是名校。
取消重点学校,仅靠一纸规定肯定不够,其配套措施必须跟上。首先,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方式必须与之配套,考核重点不能放在升学率上;其次,对中小学收费问题必须严格监管,经费缺额以财政拨款补足,并实现资源配置平等均衡;最后,必须同步取消择校制度,否则,现有的重点学校很难回归到普通学校的概念上。
即使取消重点,课程改革仍然是雷声大雨点小,学生和家长的竞争压力甚至有增无减,并没有真正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看来,取消重点,只是迈向教育公平的一小步,还需更多后续努力。
【作者: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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