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所法人登记设立工作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切实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按照中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对我局下设的18个国土资源所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截止到2012年7月13日,已圆满完成法人设立登记工作。法人设立登记工作的完成,将有利于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体制,提高基层所的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