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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1152户分到廉租房

2011-10-28 11:05| 发布者: zz2011| 查看: 1247| 评论: 0|来自: 大河网-大河报

摘要: 房源分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无一例虚报   □记者 刘江浩 通讯员 王佳佳   本报讯5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才18元。记者从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知,截至昨日,该区园田花园、中鼎花园、泰和苑三个配建 ...
房源分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无一例虚报

  □记者 刘江浩 通讯员 王佳佳

  本报讯5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才18元。记者从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知,截至昨日,该区园田花园、中鼎花园、泰和苑三个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已全部交付使用,三个配建项目共配建1152套,解决了千余户廉租户的住房难题。

  目前,郑州市廉租房申请的基本条件为,郑州市户口满6年,其中家庭成员中有1人满足即可,其他家庭成员需2年郑州市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以下,在郑州无住房。需要说明的是,廉租房不能跨区申请,只能申请户籍所在区的廉租房。

  据了解,为做好该项惠民工程,确保本次房源公平分配,该局成立工作小组,制订房源分配方案,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实物配租范围;此次房源分配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无一例虚报、伪造申报资料;在廉租房分配过程中,该局设立举报电话。另外,该局还制定选房须知,详细告知群众房源基本情况、分配原则,选房须提交资料、现场选房注意事项及实物配租保障面积及租金标准、物业收费标准等。

【 作者:记者 刘江浩编辑:王书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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