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安群英 通讯员 王世廷)上周,湖南乘客李先生向市长电话反映,其乘坐长途客车时中途被甩客,经市长电话督办,有关单位已经做出赔偿。
据李先生反映,9月7日晚上,他从郑州长途中心站乘坐郑州至济南的大巴到山东兖州,司乘人员让其在距兖州几十公里的高速路上下车,后被迫花150元钱乘坐出租车才到达兖州。市长电话室接到举报后,迅速转市交运委落实。市交运委立即责令市交运集团进行调查。经查,李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其乘坐的大巴是由郑州长途中心站发往济南的班车,车号为鲁A47931。郑州长途中心站随即通知济南站对责任车辆进行了处理,同时,济南站同意赔偿李先生150元的经济损失。目前李先生已收到赔款,并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作者:记者 安群英 通讯员 王世廷 编辑:张丽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