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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10:13| 发布者: 金水区| 查看: 3064| 评论: 0|原作者: 区卫生局 雷晶晶
近日,金水区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逐步实行了药品零差价销售。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后,政府对各乡村卫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药品从招标、采购到销售,都有非常严格的管理机制。对很多群众来说,药品零差价销售的概念有点陌生,如果变成大白话“药品进啥价卖啥价,不加一分钱”,一定会有人恍然大悟地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