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朱霖)10月28日,网友“773210”在心通桥反映,唐庄乡高速公路赔偿标准不公示一事,11月2日,唐庄乡人民政府就此进行了回复。
网友“773210”发帖称:唐庄乡塔水磨陈庄村委对高速公路赔偿标准不公示,不告知,村民不明白,多次到村委询问,没得到明确答复,村民有意见。登封市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又实行“一会两评三公开”制度。一会即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村民代表会;两评即每年年底党员、村民代表评议村“两委”和“两委”干部,户代表评议组干部;三公开即每月把村里党务、村务和财务情况,让每家每户,让党员、群众发表意见更直接、更清晰。可是在唐庄乡塔水磨陈庄村,这些百姓想都不要想,更不要说村务和财务公开了,只能看着党的好政策却享受不到。现在高速公路赔偿已下来,可村里什么都不说,多次到村委询问,没有结果,高速公路在我们村开工近两年,百姓还拿不到赔地款。
登封市唐庄乡人民政府回复内容:
一、调查情况
塔水磨村4个村民组的巩登高速土地补偿款暂未发放。原因在于4个村民组土地调整不到位、补偿款分配方案未定,补偿款无法发放。
巩登高速占用塔水磨村土地面积143.14亩,其中耕地58.04亩、非耕地85.1亩,涉及陈庄、吴家门、郭东、郭西4个村民组。巩登高速唐庄段占地补偿标准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低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文件执行,塔水磨村区片综合地价为21700元/亩。
巩登高速村占用该村土地后,需重新调整土地,确定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此项工作塔水磨村正在进行。由于人口核定难,且该村属于人口大村,土地调整需要一定时间,而土地调整难度也因村而异,各村组干部都在积极做工作。受上述原因影响,塔水磨村4个村民组花名册均未核准上报,而土地补偿款必须依据村委提供的人口花名册发放,因此,塔水磨村土地补偿款暂无法发放。(目前,郭东组已调整到位,正在整理表册。)
二、处理情况
唐庄乡人民政府已多次督促塔水磨及相关村尽早核准上报土地补偿款花名册。我们收到土地补偿花名册后,将在最短时间内向农户发放补偿款。关于该情况,也多次向该村群众解释原因,宣传有关政策。
【作者:朱霖 编辑: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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