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外来娃,可享同城待遇 今年中招政策进一步放开,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报名条件: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且考生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今年是“新政”第一年,对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仍执行往年政策。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和各学校的宏志班(贫困特优班)、天明班、创新实验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对于今年中招政策最大的两个变化,昨日,郑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就热点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问:今年如果两个提前批次没有录取,还能不能参与面向市区的三个批次的录取? 答:被提前批次录取,就不再参加下面三个批次的录取;如果没有被录取,就自然参加下面三个批次的录取。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中,要求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这个合法职业的界定是什么?要求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六项,是都要交还是交其中几项就可以? 答:合法职业,应该有劳动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这是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稳定的住所,指的是父母一方有在郑州的居住证或房产证。社会保险这方面我们和人社部门也进行了沟通,这个社会保险有统一的规范,郑州市只有一个标准。考虑到这是政策放开的第一年,有的家长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险,我们也予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