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记者 郝莎)11月6日,网友“msdck” 在“心通桥”发帖,反映市区电动车、自行车停车乱收费问题。网友称停车不给凭证,公园、商场门口收费超标,这些问题在郑州街头很常见,建议管理部门不要坐等举报,要主动管理,以实际行动支持低碳出行。 11月7日,郑州市物价局对此事做出回复,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非机动车看管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自行车白天0.1元/车次、夜间0.2元/车次,无锁、无钢印加收1倍费用;电动车存放收费白天0.5元/车次、夜间1元/车次。并规定停车场必须实行明码标价。非机动车的管理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市由市停车管理中心只负责(0371-69623170),金水区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二七区由城市管理执法局车管会负责。网友如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可向其主管部门反映,也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0371-67173189)。 11月8日,该网友在此帖下举报火车站天龙商场东门电动车停车一元。记者随即拨打了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朱巨亚的电话,朱局长介绍说,他们时刻关注网友诉求,看到此帖,局里已安排主管局长街头调查,调查为什么网友反映的超标收费问题会反复出现,同时对超标收费的情况进行暗访,这两天将会得出调研结果。同时他也介绍到,目前我市非机动车的管理的有个尴尬局面,不同区域分不同部分管理,管理单位不统一。同时关于定价也分政府定价和业主经营定价,对于业主经营定价只能是采取指导定价。 原帖地址:http://xtq.zynew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38#lastpost 【作者 郝莎 编辑 李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