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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地铁准规定引市民大PK 禁食、禁流浪艺人卖唱?

2013-8-2 10:06| 发布者: 张丽巧| 查看: 1500| 评论: 0|来自: 中原网-郑州晚报

摘要: 聚焦一:地铁车厢内禁食?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地铁将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如果不遵守,将遭受最低50元、最高500元的处罚。 支持方 网友“绿叶”:我可不想闻到那些肉包子味、葱油饼味…… 有市民认为,车厢内吃东西 ...

聚焦二:站内不让流浪艺人卖唱?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车站或列车车厢内禁止躺卧、乞讨、卖艺、捡拾废品等;禁止踩踏座席,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产生噪音。

支持方

西单女孩、旭日阳刚的成名激发了许多年轻人在地下通道或地铁站等地卖唱的想法,有市民认为,地铁应该是公众通行的地方,不应成为舞台。

更多市民认为,应该给公众一个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

反对方

不少市民认为,地铁站的卖唱等演艺行为在很多城市都存在,是独特的地铁文化,应当鼓励,给地铁增添一道风景。

还有市民建议,只要是真正的艺术,有相应资质,经过必要的审核并取得地铁运营方批准,可以考虑为流浪艺人提供表演空间。

记者观察

记者了解到,国外地铁为流浪艺人提供表演空间再普通不过。伦敦地铁站就专门开辟了一块区域供街头艺人演出,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时间限制。在国内同样如此,今年年初,上海地铁站还设立“地铁音乐角”“健康文化区”等。

【作者: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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