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李恒)在“心通桥”发帖问政管用吗?如果出现不满意了怎么办?11月15日,网友“dongcheng”在“心通桥”发帖反映登封市东城花园没有办理房产证一事,经过双方几次跟帖对话,从最初对回复评价为“不满意”后,登封市房管中心依然细致耐心的回复网友问题,最终,网友“dongcheng”在11月17日对登封房管中心说了声“谢谢”。 第一次接触:回复换来“不满意”评价 11月15日,网友“dongcheng”发帖说,自己2009年10月份在登封的东城花园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办证的所有费用当时已交,可如今两年多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 11月15日下午1点左右,登封市房管中心第一次发来回复: 网民dongcheng,你通过“心通桥”反映的东城花园置换房屋房产证办理问题,收悉。 作为房屋登记机关,我们为没能及时给你的办理东城花园置换房房产证而感到汗颜,在此给你们道歉了。 关于东城花园置换房房屋登记问题,说明如下:你们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和我中心领导都非常重视,专门组织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出台有会议纪要,并多次在网民留言中批示,要求尽快解决。由于该项问题涉及原恒晟公司,公司现已破产,资料收集和资金筹集都非常艰难。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造成了你们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不过,通过市建设局的努力,目前资料已提供齐全。在市建设局的配合下,我中心的测绘工作也早已完成,目前,该房屋登记工作已进入受理阶段,我中心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关于你反映的办证费用已交纳两年有余的问题,我中心未收到分文。 非常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然而,网友“dongcheng”在评价处理结果时,评选的是不满意,并且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第二次接触:细致耐心换来真诚的“谢谢” 随后,网友“dongcheng”又跟帖说:“1-10号楼,网上签有备案合同,税、维修基金,办证综合费用2009年10月份已缴纳,不是置换房。” 11月16日,登封市房管中心对此问题再一次做出解释,称办证的费用是开发企业预收的,需要开发企业收取要件后房管中心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证件,然后在后面附送了开发企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 记者仔细阅读了全部帖子,登封市房管局在两次回复中不但表达了对网友的歉意,而且在收到不满意评价后依然细致耐心作答,最终使网友说出真诚的感谢。 11月17日10点左右,网友“dongcheng”跟帖回复“谢谢”。 小编说两句:“心通桥”,是要架起一座心与心沟通的桥梁,只要用心,只要沟通,只要再耐心一些,只要再宽容一些,不管多难,不管多复杂,都会从“不满意”变成“谢谢”。 【记者:作者 李恒 编辑 李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