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昨日,全市首批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启动发放。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发出通知,由失业保险基金筹集的200万元专项资金已经到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须在24日前签字申领,补贴将于签字后2~3日内拨付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据统计,2011年8月~10月期间,郑州市月同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因此,我市首次启动了联动机制,计划为在此期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我市首批发放的临时价格补贴分三档:64元、128元及214.4元。
据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统计测算,目前全市符合首批发放条件的失业人员约有1.3万,因此我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筹资近200万元,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临时价格补贴,需在11月21日~24日前往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字申领。申领时,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没有原失业证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签字后,补贴金将在2~3日内拨付进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作者:记者 王红 编辑:张丽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