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份我在荥阳万业世纪广场8号楼购买住房一套,后开发商万业公司逾期两年多交房,应支付至少9600元违约金。但开发商强迫业主必须购买其地下储藏室一套,否则违约金一分不退。无奈之下,我选购了8号楼的34号储藏室。但实际测量中我才发现,该储藏室实有面积只有6.81平方米,但是开发商卖给我的建筑面积是19.58平方米,公摊面积多达12.77平方米,不但违约金一分不退,我还要再给开发商缴纳13000元的费用。我多次给开发商反映该情况,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我求助无门。 2009年12月30日,荥阳房管局委托河南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了9020元维修基金、60元登记费、300元评估费、416元交易费、188元测量费,这些费用开发商都是写的一张收据,也没有发票。请问房管局这个坑爹的超大面积是如何测量出来的?你们收的这些登记费、评估费、交易费、测量费都是为什么收的?干什么用的?你们都测量了什么?登记了什么?评估了什么?你们对开发商的行为是如何监管的?请正面回答我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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