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问发表于 2012-5-2 12:07:12 |
我是祁沟村十一组村民(张庄村),我村2011年2月份于煤矿开采方(登封市嵩阳荣顺煤业公司)签订搬迁协议,协议要求(登封市嵩阳荣顺煤业公司)2011年12月30日前全部搬迁完毕,赔偿到位,现在协议已到期了,我村村民多次与开采方(登封市嵩阳荣顺煤业公司)协商,拒不履行合同,盼望领导能尽快给我村·村民一个公道。我村多处房屋已成危房,随时都有可能倒塌。有几户已搬出去租赁房屋居住,矿方也拒 不付租赁费.
官方答复发表于 2012-5-2 12:07:12
网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针对反映问题,镇党委下派工作组与登封市嵩阳荣顺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登封市嵩阳荣顺煤业有限公司已与村民签订协议,60%搬迁款已赔偿到位,下派的工作组会尽快做好群众工作,群众搬迁到后,剩余40%赔偿款登封市嵩阳荣顺煤业有限公司会履行合同,,让村民得到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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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镇党委给的承诺吗?到现在也没有(见到)听说有工作组来解决,又是个欺上瞒下的老办法.请尽快赔偿给我们,这都又一年啦,难道要等到我们的房子塌了(或伤到人),我们无家可归了,再来解决吗? 请不要再糊弄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村民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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