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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西路阳光花苑小区未交付车位就收取车位管理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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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2:17: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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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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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0 09:06

中原西路西三环向西500米路南,阳光花苑小区。
我购买的是17号楼下面负二层的车位,那一大片车位现在还没交付使用呢,四周的门儿都封闭着,车辆根本停不进去,但是物业已经开始从2013年3月1号收取车位管理费了。这就是收取着管理费但却不能停车。
打电话问物业,物业推到售楼部说是他们物业按照售楼部通知的日期开始收取管理费,去售楼部问,售楼部推诿不知。
这样太损害业主权益了吧,要么交付使用车位,要么退还管理费,哪有收着管理费不给停车的道理。
希望问责阳光花苑售楼部和物业公司,还业主一个公道。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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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20 09:06: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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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6 10:05:45 |只看该作者
根据西流湖办事处回复: 自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街道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街道包村(社区)部门进行了解、协调。以下为阳光花苑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回复(摘抄)。
    阳光花苑17号楼下负2层地下车位,截止2013年5月27日,物业公司已办理车位手续32户,《车位认购协议》交付时间均为2013年2月28日,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依据认购协议上的交付时间均从2013年3月1日开始收费。经现场落实及与销售部沟通,针对购买17号楼下负二层车位的业主,可凭认购协议到售楼部变更车位交付时间,对于己到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的32户业主,物业公司将对其交付的车位管理费进行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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