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物业费问题: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自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缴纳。交房日期为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业主可以查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了解交房日期。经了解,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批示,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物业公司开展的有一次性交全年物业费免工时费的优惠活动,并没有不交一年物业费就不不办理交房手续现象发生。
关于装修保证金问题:据了解,物业企业和业主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装修保证金的内容。物业公司对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的业主暂扣了部分装修押金,业主按要求恢复原样后,押金将退还业主。
关于维修基金的问题:经过我局多次催交,河南乾宏置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6月份至2013年5月份,共向维修资金专户交纳维修资金36.4745万元,对于开发公司是否已将您的维修资金交至专户,可以拨打人工查询电话67889628查询确认。
对于开发公司代收未交的业主,建议您可以携带开发公司代收维修资金的收据或其它代收证明,到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东区办事大厅二楼维修资金稽查科窗口,他们会积极与开发公司联系协商交纳维修资金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