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于郑州市江山路郑大四附院门口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一辆长安货厢由南向北行驶,行经江山路郑大四附院附近调头,被后面驶来的一辆北京现代撞击左前轮,长安货厢侧翻砸在现代车上,致货厢司机被压于车下后死亡。五大队划分为对等责任。死者家属认为以下几点存在不公:
1.据五大队调查,北京现代在事故发生地没有刹车痕迹.
2.死者在事故发生后,被压于车下10分之久未进行任何施救措施,造成人死亡.现代车上人员为故意放任人死亡.
3.事故发生于雨天,现代车并未降速行驶,后经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现代车为超速行驶(江山路全段正常天气限速50km/小时)
4.五大队出据的责任认定书中北京现代司机的超速违法行为未写出.
5.事件至今未得到解决.
因家属两次上访,被市局公安人员到死者户籍所在地乡派出所施加压力,不让死者家属上访.
补充内容 (2011-12-27 18:13):
在交警队没有出据主责任认定书之前,为什么把现代车司机给放了???
为什么不让上访???
补充内容 (2011-12-27 23:02):
社会好黑暗 有良知的去看看吧。read_11220596_1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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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1-12-28 18:21):
看看吧,家里都过些什么日子,现在还没解决问题。tianyacity/content/299/1/47616.shtml
补充内容 (2011-12-30 19:40):
继续关注事情进展!~
补充内容 (2011-12-31 17:35):
我想我能等到温总理来许昌!~
补充内容 (2012-1-8 17:45):
哦!~~天呢!天始删评论了喽!~~~~~理亏了?? |